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刘集02号安置小区三期(豫兴家园)项目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刘集02号安置小区三期(豫兴家园)项目已由郑东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刘集02号安置小区三期(豫兴家园)项目基础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豫兴大道、新燕路、平安大道、雁鸣路合围区域内(地块编号:BS10-01-09、BS10-02-02、BS10-02-04、BS10-03-02、BS10-03-04、BS10-07-04、BS10-11-01)。
2.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651亩,总建筑面积约191万平方米。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其中包含:桩基、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基础工程。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3.2 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
3.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
3.5企业业绩要求: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的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签定日期在2012年1月1日之后,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工程交工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在建工程可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3.6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注册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
3.7其他要求: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1.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1.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6月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4.1.3现场报名时需携带《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的2014年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备注:1、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1.4 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相关内容应一致),只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报名无效。
4.1.5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开大道19号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办公地址: 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
联 系 人: 杨女士 齐先生
电 话: 0371-86103586 13838559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