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教育体育局2014年中央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学校办学与条件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中央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学校办学与条件项目已由开财预指【2014】4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杞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有限公司受杞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现对2014年中央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学校办学与条件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4年中央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学校办学与条件项目监理二次
招标编号:BJHLKF2015-0513
2.2 建设地点: 杞县境内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投资金额:约80万元
2.4 标段划分:
三标段:2014年中央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学校办学与条件项目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三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投标人携带: 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注: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先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地址: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五楼),联系电话:0371-28285663)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持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上述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及三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4.2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企业法人和项目总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报名不予受理。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4.5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年 6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拟定的项目总监应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亲自参加;法人代表和拟定的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27523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663806171 0371-5515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