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血液透析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血液透析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新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血液透析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血液透析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03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新县人民医院
2.2采购内容:血液透析滤过机2台、血液透析机5台(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1标段:血液透析滤过机2台
第2标段:血液透析机5台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主要产品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3.4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在经营范围内);
3.5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7每个投标人可以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报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 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主要产品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6日上午09 时 30 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6日上午09 时 30 整(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新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18503766560
2015年5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