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员会2015年朝阳区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15年朝阳区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
项目编号: 0610-1541NF070252
采购人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员会 |
采购人地址 | 朝阳门外日坛北街33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10-65094330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64001063 |
采购内容及数量 | 新建或改造连锁经营的固定早餐门店80个 新建或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4个 新建或改造搭载早餐服务的连锁便利店80个 |
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 否 |
采购用途 | 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经济实惠、营养健康”的早餐服务,基本满足市民早餐服务和大众化餐饮需求。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按照商务部《固定门店式餐饮网点建设规范》,在朝阳区各大办公区、重点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和居民小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区新建或改造连锁经营的固定早餐门店80个以上。 (二)按照商务部《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新建或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4个以上。 (三)发挥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辐射带动功能,在朝阳区新建或改造搭载早餐服务的连锁便利店80个以上。 (四)新建或改造的连锁经营固定门店和搭载早餐服务的便利店中,新建比例需达到10%以上。 (五)上述新建或改造的连锁经营固定早餐门店、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及搭载早餐服务的连锁便利店项目均须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并须张贴或悬挂全市统一标识,五年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如遇不可抗力,须本着就近的原则增补)。 本项目共分两包: 第一包: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固定门店式早餐网点 第二包:搭载早餐服务的连锁便利店 国内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金额 | 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 2600万元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第一包: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在朝阳区内经营的固定门店式早餐网点数量达到10家(含)以上;或具有独立、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能够为北京地区150个以上早餐网点提供配送服务,配备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至少有2名专业检测技术人员,配送车辆至少5台或租赁专业物流团队,直接配送率达到100%; (3) 连续从事早餐经营三年以上(即2012年5月1日前); (4) 具备卫生许可、消防许可、环保许可及其他相关资质; (5) 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第二包: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在朝阳区内现有连锁便利店网点数量达到10家以上; (3) 投标人具备较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总部与各经营网点之间具备互联网通讯能力; (4) 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环保许可及其他相关资质; (5) 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215室 |
招标文件售价 | 每包人民币2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 |
汇款 | 1、若以电汇方式付款购买招标文件,汇入下列账户: 开户名: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银行帐号:3207 5600 501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6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15年6月15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1会议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评分评标办法部分。 |
项目联系人 | 万启飞 |
联系方式 | 电话:010-64001063 传真:010-64001063 电子邮箱:wanqf@bjzb.com |
备注1 | |
备注2 |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公司三证和要求资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