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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糯稻(米)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6 17:2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裕丰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糯稻(米)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阜宁糯稻(米)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阜宁糯稻(米)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拟采购30吨批式循环角管混流低温谷物干燥机2台,燃煤型热风炉1台及整个项目的配套设备采购预算价为95万元人民币。采购资金为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230吨批式循环角管混流低温谷物干燥机,燃煤型热风炉1及整个项目的配套设备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售后培训、服务等,在一个标段内实施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内送货到位并完成安装调试。
5、质量要求: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上述采购服务的设备生产厂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内容要求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干燥机要求具有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检验报告;
6、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20151月至 20153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上述3个月养老保险需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缴纳,且无欠费);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9、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526日至201561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朱杰,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价:400/份,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天前以传真(0515-897916010515-87208966)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1)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61715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61715:00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在设备全部进场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2、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十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
3、余款10%作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招标人地址:阜宁县城南新区
联系人:王成        联系电话:13851332686
十一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阜宁县帝景南湾5#204
联系人:吴建佳      联系电话:15961922020    E-Mailjbzx1130@163.com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糯稻(米)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投标的函
 
致:阜宁县裕丰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日报名参加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阜宁糯稻(米)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5]41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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