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ZGK150522
鹤壁市淇滨区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 淇滨农文【201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投资及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交货地点:淇滨区大河涧乡、上峪乡及金山办事处。
1.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1.3 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
1标段 192台(淇滨区大河涧乡、上峪乡) 2标段 200台(金山办事处)
1.4 货物质量要求:供货产品为通过国家部级检验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省级以上能效检测报告。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竞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时为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工程造价高的标段为中标候选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的企业,且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供货和服务;
2.2具有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B级及以上资质;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4 2013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同类产品供货合同一个或一个以上);
2.5供货产品为通过国家部级检验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省级以上能效检测报告;
2.6投标人必须在鹤壁市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要求:
3.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3.2报名应提交资料:
3.3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报名期间)。
3.4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五、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5.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5.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鹤壁市淇滨区农业局
联系人:
电话:3226332
招标代理: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392-6867827 13849219416
监督部门:鹤壁市淇滨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3365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