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臧坪、灯台架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舞钢市臧坪、灯台架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舞钢市臧坪、灯台架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舞钢市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5]第 57 号
2.2项目概况:舞钢市杨庄项目区灯台架小流域位于舞钢市石漫滩水库的上游。项目区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使当地生态环境恶化,农业生产受到影响,而且大量泥沙冲入下游石漫滩水库,造成严重淤积。因此,臧坪、灯台架小流域作为本次规划治理范围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根除水土流失对当地生态环境、农业生产、水利工程的危害,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发展。
2.3建设内容:根据小流域实际,结合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合理确定治理措施总体布局,重点发展坡改梯、经果林、水保林,采用封禁、补密等形式发展水土保持林;在治理区配置谷坊、堰坝蓄水池、排灌沟渠等小型水利工程,修建田间道路改善生产条件。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2.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舞钢市臧坪、灯台架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勘测设计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资格证书;
3.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水利企业信用备案。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和符合“3.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原件需齐全且可查询)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舞钢市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窦先生
电 话:0375-81200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6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水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西路270号
监督电话:0375-259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