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采样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就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采样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1-2015-052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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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七楼招标代理部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七楼会议室
九.开标地点: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七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 现金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报名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资料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77-28877717/15258671700
地点: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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