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车辆阻挡装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综合楼车辆阻挡装置项目
2、项目编号:ZF1504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综合楼车辆阻挡装置
4、交付/服务地址:嘉定区
5、交付/服务日期:45天
6、预算金额:81万元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三级及其以上证书。
4、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三级及其以上证书;
4、上海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登记入库证明材料。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5年5月26日-6月1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除外);
2、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六里中心路215号306室;
3、方式:请自备U盘。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5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地点:上海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三楼B306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采购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综合管理科
邮编:201800
联系人:张国萍
电话:69989658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嘉定区六里中心路215号
邮编:201821
联系人:任新光
电话:6916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