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警用摩托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就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警用摩托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警用摩托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二、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联系人:付处长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
三、招标内容: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共有警用摩托车70辆,为确保70辆摩托正常、巡逻,现确定一家有专业修理摩托车资质的修理厂为东城分局警用摩托车提供维护、保养、修理等服务。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成志凯、蒙沫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 话:010-67117194
传 真:010-67173666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摩托车维修企业经营许可或营业执照中包含摩托车修理、摩托车服务等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6日起至2015年6月1日止,每天9:00-12: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摩托车维修企业经营许可或营业执照中包含摩托车修理、摩托车服务等内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