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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建筑建材业安全质量监督站检测定点服务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6 11: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黄浦区建筑建材业安全质量监督站委托就黄浦区建筑建材业安全质量监督站检测定点服务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 HPZFCG15-10100



招标项目:黄浦区建筑建材业安全质量监督站检测定点服务单位项目



招标内容:



第一包:深基坑监督检测



第二包:材料检测(主要包括建材、节能材料、主体结构、室内环境、节能现场材料等)



第三包:大型施工设备检测



本次将择优选出入围服务单位,入围数量见下述,服务期限为3年。



第一包:5家单位入围



第二包:6家单位入围



第三包:3家单位入围



投标单位可选择以上包件中的任意包件进行投标。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第一包具有勘查综合类乙级资质证书;



第二、第三包具有国家建设部或上海市检测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检测资质证书;



3、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具有相关检测服务的经验、技术及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投标方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在投标文件最前面,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并提交有效年检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第一包:勘查综合类乙级级资质证书、第二、三包:检测资质证书;



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投标方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投标方可于2015527 日至629:30-11:0013:30-16:00(双休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四川中路49608室)进行报名,资料齐全的供应商可携带移动介质到采购中心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5 6月3日14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63529744,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六﹑招标方以传真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56 4 16点之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623 日(周二 )上午1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四川中路49606室)。



九﹑20156 23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上海市四川中路49606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采购人:上海市黄浦区建筑建材业安全质量监督站



    联系地址:西藏南路760101010



联系电话:63606399*6035



联系人:姜晗文



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49608



    联系电话:63296704



    联 系 人:关老师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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