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医院动态脑电图记录仪等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东方医院委托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东方医院动态脑电图记录仪等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方医院动态脑电图记录仪等项目
项目编号:SF20151209
包件一:动态脑电图记录仪,包件采购编号:14-33365
包件二:气道高反应性测试仪,包件采购编号:14-33361
包件三:C臂X光机,包件采购编号:14-33370
包件四:C臂X光机,包件采购编号:14-33363
采购内容:动态脑电图记录仪等设备采购。本项目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报名供应商不得是同一法定代表人);
2.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与报名项目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拟提供产品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如为代理商报名需提供制造商或地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项目授权,如为制造商或地区代理商报名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
5.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6. 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制造商或地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如为代理商);
4.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5月26日至5月28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招标一部进行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15年6月5日13:0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东方医院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38804518
代理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联系人:余日红
电话:(021)58301777、58301999转228分机
传真:(021)58304777 邮编:200122
如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