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FL-HW-1503】
一、采购项目编号:GZFL-HW-15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子包一:人民币160万元;子包二:人民币19.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一 | 全自动生化仪 | 一台 |
二 | 检验设备 | 1批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子包一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4、在广州地区有良好的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合作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至(四)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26日8时30分起至 2015年6月15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6月15日下午17:3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6日上午9:30 时(注 9: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6月16日上午9: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梁小姐、陈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
电话: | 020-32315516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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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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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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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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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