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SJX2015025(2015鼓楼财购计[027]号) 2、招标项目内容: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设备及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检测设备 | 其他网络设备 | 办公 | 1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邹先生0591-87563825 | 鼓楼区 | 执法装备 | 其他专用设备 | 办公 | 1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邹先生0591-87563825 | 鼓楼区 | |
3、预算资金:68.334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4-14至2015-04-21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13层05室(A区) | 6、联系人: | 符惠琴 | 7、联系电话: | 0591—87555700 | 传真: | 0591—87545118 | 公司网址: | http://www.fjsjxzb.com/ | E-mail: | jingxin_87555700@126.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 ③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合同包二所投执法记录仪需具有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A/T 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标准的报告。(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文件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5-05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5-05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13层05室(A区)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351008020018000665537 | |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4-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