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能源办公室卡尺、卷尺、电子称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新能源办公室卡尺、卷尺、电子称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016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新能源办公室 |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 |||||||||||||||
采购人联系方式:高玲 电话:0311-85899658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四楼 邮编:050051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制作人: 张津 电话:0311-66635081 本项目联系人:管建萍 联系电话:0311-66635037 综合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66635021 | |||||||||||||||
采购内容: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采购用途:办公 | |||||||||||||||
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 |||||||||||||||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66635094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产品计量器具的生产许可证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公共资源大厦四楼综合部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公共资源大厦四楼综合部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 |||||||||||||||
投标时间: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