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中医院制剂室设备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XSGCG-2015-JH-002-1)电子化公开招标启动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14 11:5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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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JXSGCG-2015-JH-002-1
2、招标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3、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 (万元) | 技术参数 |
制剂室设备 | 1 | 批 | 142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
特别提醒: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5、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宜春政府采购网、宜春市公共资源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站上下载标书,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29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并缴纳报名费300元(现金),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
6、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7、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其他事项:
8.1、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8.2、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供货能力、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能满足所投货物的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货物能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设备招标采购预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预中标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与投标要求参数相符,检测费用由预中标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与招标要求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全部年度保证金。
8.3、本项目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货、安装时产生的材料施工费、税费、零配件费、货物的备品备件、附件费、管理费及中标服务费等(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8.4、中标中介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100万以内部分按照1.5%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100-500万部分按照1.1%收取中标服务费(累进制)及开评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8.5、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8.6、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8.7、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8.?8、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9、采购单位:?上高县中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795-2503998
10、招标机构名称: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先生??????电??话/传真:?13767519385???????0795-7220676/3275611
地址:上高县商城南路11栋2号楼201室
11、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1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应在自购买了招标文件起七个工作日之内、投标截止时间七个工作日之前,并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将质疑函原件送至本公司。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该公司签订至投标截止时间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送至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13、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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