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凤泉分局2015年-2016年度凤泉区土地测绘定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14 10: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凤泉分局的委托,现就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凤泉分局2015年-2016年度凤泉区土地测绘定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凤泉分局2015年-2016年度凤泉区土地测绘定点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凤财招【2015】007号
三、采购人: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凤泉分局
四、项目内容:负责新乡市凤泉区范围内有关土地测绘的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双方签订合同起两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具有测绘局颁发的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壹套);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14日—— 2015年4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和平路(北)公立医院临街楼2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
九、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8:00至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和平路(北)公立医院临街楼2楼开标室
十一、采购单位: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凤泉分局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3-3918806
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713738261
十二、监督部门:
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新乡市凤泉区监察局:0373-3918210
新乡市凤泉区审计局:0373-3918001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凤泉分局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凤泉分局2015年-2016年度凤泉区土地测绘定点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凤财招【2015】007号
三、采购人: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凤泉分局
四、项目内容:负责新乡市凤泉区范围内有关土地测绘的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双方签订合同起两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具有测绘局颁发的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壹套);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14日—— 2015年4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和平路(北)公立医院临街楼2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
九、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8:00至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和平路(北)公立医院临街楼2楼开标室
十一、采购单位: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凤泉分局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3-3918806
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713738261
十二、监督部门:
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新乡市凤泉区监察局:0373-3918210
新乡市凤泉区审计局:0373-3918001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凤泉分局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