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高速公路ETC国标改造项目电子标签(OBU)及用户卡(CPU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高速公路ETC国标改造项目电子标签(OBU)及用户卡(CPU卡)采购项目已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委托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子标签(OBU)及用户卡(CPU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采购内容及范围
2.1 采购内容:
01-1标段:电子标签(OBU盒)12.505万只;
01-2标段:电子标签(OBU盒)12.505万只;
02-1标段:用户卡(CPU卡)12.505万张;
02-2标段:用户卡(CPU卡)12.505万张。
2.2 采购范围:包括产品及其包装、运输、培训、验收及维修服务和正常运行一年所需备件及专用工具。
2.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首次30天内供货量50%及以上,剩余采购货物量50%在首次供货完成后按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达的采购任务单分批次供货。
2.5 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制造商),生产经验三年及以上,近3年内累计完成过同类产品销售数量50万只(张)及以上,且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覆盖10个及以上省份。
3.2 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 多个标段投标,其中 01-1、01-2标段最多允许在1个标段中标, 02-1、02-2标段最多允许在1个标段中标。开标、评标顺序为01-1、01-2、02-1、02-2标段。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其它要求:投标产品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型式检测并附相关检测报告(有效期内)。投标OBU类产品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极寒地区ETC工程应用专项测试,所有项目测试结果全部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14 日至2015年 4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新碧丽湖大酒店15楼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5 月 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7255号拉图摩根商旅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
邮编: 130022 邮编: 130117
联系人:张振东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 0431-85379687 电话: 18946775779
传真: 0431-85379687 传真: 0431-85670001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