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农业局2015年项目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14 08: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姚县农业局的委托,对大姚县农业局2015年项目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大姚县农业局2015年项目物资采购
1.2项目编号:JCZB-2015(采购)-017
1.3招标内容:尿素:N≥46%数量:261.74(吨)、水稻复合肥:N:P:K(18:9:5),1×40公斤,数量:25.8(吨)、玉米复合肥:N:P:K(13:7:5),1×40公斤,数量:133(吨)、蚕桑复合肥:N:P:K(13:6:6),1×40公斤,数量87.6(吨)、硫酸钾:50%硫酸钾,1×50公斤,数量:9.7(吨),玉米有机肥:数量:36(吨)。
1.4交货时间:水稻复合肥、硫酸钾:2015年5月15日前、玉米有机肥、玉米复合肥:2015年6月-7月、蚕桑复合肥:2015年5月20日前,尿素供货时间与水稻复合肥、玉米复合肥相同。
1.5交货地点:水稻复合肥、硫酸钾:县城及距离县城30公里范围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玉米有机肥、玉米复合肥:县城及距离县城90公里范围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蚕桑复合肥:县城及距离县城30公里范围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尿素供货地点与水稻复合肥、玉米复合肥相同。
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资格或个体经营户;
2.3代理商或经销商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项目供货经验;
2.4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和合同包的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0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到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团结路98号金甸园大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州庆放假不休)。
满足资格要求,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投标人应为法人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授权代理人购买);投标人为个体经营户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授权代理人购买)。以上证照为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3.1、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投标单位在2015年4月29日下午17:30时前投标保证金由公司账户汇款至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在2015年4月30日下午17:30时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汇款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楚雄楚龙分理处
银行帐号: 53001708736050619826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退还。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5月4日下午14时30分至下午15时00分提交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姚县北街71号),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下午15时00分;开标地点: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任公司
地 址:大姚县城内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98号
联系人:高勇云 联系人:王庆元
电 话:13170504262 电话:15288520020
日 期: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