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8%木烟碱、1%苦参碱溶液剂、1.2%苦烟乳油、25%灭幼脲3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庄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的委托,对庄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8%木烟碱、1%苦参碱溶液剂、1.2%苦烟乳油、25%灭幼脲3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5-03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
A包 1%苦参碱可溶液剂
B包 25%灭幼脲悬浮剂
C包 1.2%苦烟乳油
D包 2.8%木烟碱微囊悬浮剂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4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备注:本次采购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本项目A包采购预算为13.5万元,B包采购预算为9.6万元,C包采购预算为13.5万元,D包采购预算为12.3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A包: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农药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上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农药登记证(含林木害虫)。
B、C、D包: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农药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上有相关经营范围。
注: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领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报名供应商须将下列资质证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403200708@qq.com),并标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一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签字);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农药登记证(A包提供)。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放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报名登记后,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谈判采购文件发放给供应商。
★备注: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证件原件及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5年4月21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询(竞)价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庄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联 系 人:翟虹
联系电话:13841174908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王津
联系电话:0411-89867675
传 真:0411-89867675
电子邮箱:403200708@qq.com
七、监督电话:0411-8987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