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光谱仪、质谱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日 期:2015年4月10日
招标编号:15CNIC02-1684-01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的委托,对X-荧光光谱仪、质谱仪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感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数量 | ||
地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第1包 | X-荧光光谱仪 | 1套 | 云南省昆明市茨坝12号昆明地质勘查院测试中心 | 1套 | 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 |
第2包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1套 | 山东省济南市山师东路14号测试中心 | 1套 | 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 |
第3包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1套 | 甘肃省酒泉市甘肃省酒泉市解放路57号测试中心 | 1套 | 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 |
注:只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人可以分包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中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厂商均可投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中同时投标;
8)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或经生产厂商授权的投标人;投标人如果是生产厂商,则所投型号的货物不能再授权其它代理人参加投标;
10)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的资格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文件均须1份,装订一起递交,未递交资格文件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出售招标文件。
如邮购加收50元邮购费,并将公司信息、联系人等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发至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服务商才拥有参与投标的权利。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24日,每天9:00-11:30, 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房间)。
6.标前答疑(若应要求):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需澄清内容于2015年4月24日中午12:00时(北京时间)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把答复内容以传真形式发给各投标人。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8会议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名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2座
招标机构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
联 系 人:申波、马荣、肖廷熹 邮 编:100044
电 话:010-88316634,88316636,88316629
传 真:010-88316655
电子信箱:
xiaotingxi@cni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0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