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法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郏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法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郏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法装备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郏县公安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郏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法装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采购编号:JZC2015-047Ag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郏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法装备采购项目资金业务装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验收等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
2.2 标包划分:
第1标段:警务系统;
第2标段: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
第3标段:刑事技术检验鉴定装备及警务警械装备;
第4标段:现场应急指挥综合通信平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标准:合格。
2.4供货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第1标段投标人具有三台合一系统专项授权书及与市局指挥中心数据对接证明、高清车载系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第2标段投标人具有台式电脑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第3标段投标人具有影像片扫描仪、紫外观察照相系统、视频非编制作系统、执法记录仪、指纹识别系统终端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指纹识别系统终端与省厅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信息共享、互联互查的证明文件;
3.4 第4标段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通过ISO14001、OHSAS18001体系认证、具有2010年来同系统内应急通信指挥平台或移动警务室项目200万以上业绩合同证明至少一份;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3.4 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5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注:开标时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包。
4.5 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到达现场报名,同时需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6日1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郏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00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