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秩序“以奖促治”奖励经费设备厂家遴选项目第三包:回传型执法记录仪招标公告
日期:2015年4月13日
招标编号:0703-1541CIC4H004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受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下述环境秩序“以奖促治”奖励经费设备厂家遴选项目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前来投标。
1. 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2. 本次项目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采购单价预算金额为贰万元。
3. 招标内容:
品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划采购总量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第三包:回传型执法记录仪 | 外形尺寸:执法记录仪外形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小于等于120mm×80mm×40mm(长×宽×高)。 颜色:执法记录仪外表面主体颜色应为黑色。 详见技术规格 | 约235台 | 否 |
注:最终采购数量以合格供应商与北京市区(县)城管执法监察局(分局)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
(1) 确定合格供应商数量:3家。
(2) 交货时间:订货合同签署后45天内交货(交货时间系指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
(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方必须有相关技术支持或服务的经验;
(7) 投标方所投产品软件平台应符合GB/T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8) 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1)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2) 时 间: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 地 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东南角标书室
(4) 联 系 人:杜庆
(5) 电 话:010-63348281
(6) 开户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8) 帐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
8.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10.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11. 采购人信息:
(1) 名 称: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 地 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东路39号
(3) 联系人姓名:田禹
(4) 电 话:010-68582793
1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名 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3) 联系人姓名:祁映雪、孙斌
(4) 电 话:010-63348984/8912
(5) 传 真:010-6337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