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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域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4-13 16:4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荥阳市域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荥阳市规划设计中心,规划编制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荥阳市域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2.1.2 项目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5]23

2.1.3 项目地点:荥阳市

2.1.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1.5 规划编制范围:本项目规划编制范围为荥阳市域行政辖区。

2.2 规划编制工期:45日历天,并达到省市有关部门汇报、评审时间要求。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划编制项目的规范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能力;

3.2 投标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3.4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注册规划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出之日);

3.5 甲方因项目提出沟通要求时,投标人须在2小时内到达荥阳市。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54132015417(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地点: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荥阳市京城南路09号四楼);

4.3 报名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规划师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注册规划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荥阳市规划设计中心

联系人: 王主任

电话:15639022999

招标代理机构: 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荥阳市京城路09

联 系 人: 杜 疆

    话:037164617859                         

 2015年4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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