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江县环保局关于柳江县里高镇龙南村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治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13 17: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准,现就柳江县环境保护局的柳江县里高镇龙南村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柳江县里高镇龙南村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治理工程
采购编号:LJG15-016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柳江县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2)建设规模:污水管网收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共3个屯,每屯各1套)。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所有工程。
2、项目资金:财政性资金。
3、工程质量: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 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7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柳州市高新一路15号信息产业园B栋1楼B1-19室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由企业法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及最近一个季度本企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受理。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4月30日17:00时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柳州分行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2105 4070 1930 0044 116
2、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5日10时00分前按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高新一路15号信息产业园B栋1楼B1-24室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评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5月5日10时00分在柳州市高新一路15号信息产业园B栋1楼B1-24室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评标室开标,投标人必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注: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对未按本公告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
八、采购人(招标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项目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772-7253493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项目联系人:罗 琪
联系电话: 0772-2622293 传真:0772-2622292
地址:广西柳州市高新一路15号信息产业园B栋1楼 邮编:545006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7218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