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大宗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4月13日
项目名称:大宗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招标
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5)S015号
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郑州市建立大宗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比选8家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立大宗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承担本市2015年度大宗食品抽检业务。
2. 承担粮、油、肉、乳、蛋、果蔬、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调味品、其他类及餐饮自制食品,175个品种2万批次抽检任务。
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有关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投标人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
4. 投标人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原件),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实验室(包含食品检测)资质认定的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食品检测机构,且证书合法有效;
5. 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担过食品安全监测项目,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
6. 投标人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7.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工作业绩,201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23日上午8:3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财政局601室(郑州市兴华南街和政通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
领取标书需提供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被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郑州市兴华南街与政通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5月6日上午9:00—9:30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5月6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郑州市兴华南街与政通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
六、本次项目采购预算:1900万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67888710
采购中心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
邮政编码: 450005
联系人:孙培立
联系电话:0371-67180272
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