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高速连接线绿化景观工程(新310国道-南华大道)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权县高速连接线绿化景观工程(新310国道-南华大道)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民权县城区;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绿化工程30天内必须完成;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共分5个标段 ,施工内容包括公厕管理房、铺装、亮化、绿化、灌溉。
第1标段:新301国道至兴业大道东侧;
第2标段:新301国道至兴业大道西侧;
第3标段:兴业大道至南华大道东侧;
第4标段:兴业大道至南华大道西侧;
第5标段:民权县高速连接线绿化景观工程(新310国道-南华大道)和民权县人民路东延绿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间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监理标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或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监理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市政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应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民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7815755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8893199 13503712937
电子邮件:hnld8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