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救助物资采购(GXZC2015-G1-SYHLS-01)的招标公告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救助物资采购(GXZC2015-G1-SYHLS-01)的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救助物资采购(GXZC2015-G1-SYHLS-01)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ZC2015-G1-SYHLS-0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民政局委托,拟对一批救助物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了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救助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5-G1-SYHLS-01
招标内容:救助物资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投标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5月6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5月6日9时30分前在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一楼开标厅 )递交,逾期不受理。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一楼)。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在购买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件前往购买(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确委托权限,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6)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时间:2015年4月13日起至2015年4月17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灵山县灵城镇向阳路24号)
采购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七、项目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7-6688668 传 真:0777-6688668
八、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78860188000155152
九、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3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13日 09:00 至 2015年04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灵山县灵城镇向阳路24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世秋
项目联系电话:0777-66886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山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广西灵山县民政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远夫135071772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世秋0777-668866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灵山县灵城镇向阳路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