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以 公开招标 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XYC15042
二、项目名称: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服务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柴油发电机组 2套
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交付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内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六、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投标供应商或委托安装方具有电力设备(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
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5、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合同包一:人民币30.5万元整;合同包二:人民币31.5万元整;凡超过此最高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4 月 14 日起至2015年 5 月 4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 5 日 14 :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5 日 14 :30时(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泉州市温陵北路仁风社区办公楼二楼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十三、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595-22507198、22507298(总机),传真:0595-22507398,邮编 362000。
十四、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9070 2100 1001 0001 4078 10
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及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六、本项目拒绝原装进口产品参加投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永春县采购办。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