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公告(青海新华印刷厂数码印刷机及印后设备购置)
作者: 发布于:2015-04-13 17: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青海新华印刷厂数码印刷机及印后设备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新华印刷厂数码印刷机及印后设备购置 |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旺利欣采公招字(QWLX)2015-04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609万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不分包 | ||||
各包要求 |
| ||||
各包供应商 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授权文件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投标人需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质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年 4 月 7 日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15年 4 月 7 日- 4 月 14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供应商洽购。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海湖新区金座晟锦A区2号楼三单元五楼3053室 |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 4 月 28 日上午9:45 | ||||
开标时间 | 2015年 4 月 28 日上午9:45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开标厅(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44515 | ||||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28095 电子邮箱:QHWLX2018@163.com | ||||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及账号 | 开户名称: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古城台支行 银行账号:0201201000077792 | ||||
其他事项 | 1、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3、招标内容如有变动,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4、公告同时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 | ||||
财政监管部门 及电话 |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 4 月 7 日
2015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