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宁新安置区A区1~4、7~10,福兴安置区一期1~6)绿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兴宁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宁新安置区A区1~4、7~10,福兴安置区一期1~6)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编号:JAZB15MZHG03732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宁新安置区A区1~4、7~10,福兴安置区一期1~6)绿化项目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294.924709万元(包含主材、施工、1年养护、税金等一切费用);
四、采购项目内容、要求及数量:
1、采购项目内容:兴宁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宁新安置区A区1~4、7~10,福兴安置区一期1~6)绿化项目;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数量:1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备的项目经理具有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条件,同时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4、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梅州市范围内有常驻养护机构(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或营业执照);
5、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有效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附入副本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以 公开报名 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7号运兴楼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必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同时到场,凭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须原件核对)。
2.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复印件;
2.3项目经理的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2.4梅州地区设有常驻养护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5无行贿犯罪记录有效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附入副本并加盖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投标人在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收款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县支行
账号:7367 5774 9302
财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注:此账号只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
七、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招标文件”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0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5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7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7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编制人:郭蔚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谢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53-239086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9036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7号运兴楼二楼
2、 采购人: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兴宁市205国道住建局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