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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新华区新庄村城中村、西吴庄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9 15:5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新华区新庄村城中村、西吴庄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区新庄村城中村、西吴庄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PXZC-ZX-2015006
2.2项目概况:新庄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以南,经八路以东,原新庄村东部。拟建总建筑面积约4.97万平方米,为1栋地上26层地下1层住宅楼,2栋地上15层地下1层住宅楼,2栋地上16层地下1层住宅楼。
西吴庄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平郏路以东,龙山路以南,原西吴庄村东南200米处。拟建总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4栋地上15层地下1层住宅楼。
2.3标段划分:
一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庄村城中村、西吴庄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
二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庄村城中村、西吴庄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相关报批审查及后续服务工作。服务周期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方案设计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设计周期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一标段
3.1.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
3.1.4提供一份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高层住宅楼的建筑工程地质勘察项目的类似业绩合同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5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3.2二标段
3.2.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4提供一份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高层住宅楼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类似业绩合同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5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4、投标补偿金
 本次招标均不设投标补偿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月10 日至2015年4月16日法定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7:30时),到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81号选煤设计院南配楼3楼308室报名。报名时须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售价及领取时间、地点
5.1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纸质,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同报名时间、地点
6.投标文件文件递交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西门7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尚乾
联系电话:0375-61530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驰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雒女士          
联系电话:0375-2888881  18239787899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81号选煤设计院南配楼3楼308室

 

 

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驰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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