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9 16: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GXTC-1529115 通海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通海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通海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能够提供标的货物及服务,并有意向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医疗设备一批。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拆分投标。
2.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通海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2) 交货地点:通海县人民医院
(3) 资金来源:自筹。
(4) 交货(安装、调试)时间: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时间,但不得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90工作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生产厂家应为正规生产厂家,是知名产品,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生产厂商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 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
(4) 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厂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拟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并通过国家权威部门有关认证。
(5) 在用户所在地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6)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5.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如资料不符合要求,恕不受理: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属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如为代理商请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供应商不是制造厂家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9日至 2015 年4月15 日止,每天 9:00-17:00。(公休日不接受报名)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昆明市海源中路和成国际A座21楼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4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开标地点: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联系:
招标人:通海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海源中路和成国际A座21楼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 李小姐 白小姐
电 话:0871-68311712 传 真: 0871-6831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