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第八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延津县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延津县农业局土壤肥料工作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延津县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第八标段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017号
三、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延津县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第八标段:花生大田用种1万公斤;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厂家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加盖厂家公章复印件)、种子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专营权所有人出具的经营授权书)、检疫证、田间检验合格证,如是保护品种,对专营或专控品种,必须有品种专营或专控权所有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
4.7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和企业注册地农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社会不良影响记录证明(自开具之日起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4.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本项目自2015年4月9日— 2015年4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审核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农业局土壤肥料工作站
联 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710830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403736006
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