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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医院关于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9 16:3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人民医院(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医疗设备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2、项目编号:HKGP2015-7

  3、采购预算:78万元

  4、产品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类别

  

 

  备注

  

 

  1

  

 

  吸引器

  

 

  2

  

 

  台

  

 

  医疗器械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

  

 

  中控手动三摇护理床

  

 

  41

  

 

  套

  

 

  医疗器械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

  

 

  微量注射泵(单道)

  

 

  2

  

 

  台

  

 

  医疗器械

  

 

  4

  

 

  输液泵

  

 

  2

  

 

  台

  

 

  医疗器械

  

 

  5

  

 

  掌式脉搏血氧仪

  

 

  2

  

 

  台

  

 

  医疗器械

  

 

  6

  

 

  监护仪

  

 

  1

  

 

  台

  

 

  医疗器械

  

 

  7

  

 

  多功能止痛及肌肉刺激仪

  

 

  2

  

 

  台

  

 

  医疗器械

  

 

  8

  

 

  心电图机

  

 

  3

  

 

  台

  

 

  医疗器械

  

 

  9

  

 

  呼吸机

  

 

  2

  

 

  台

  

 

  医疗器械

  

 

  10

  

 

  防褥疮垫床

  

 

  1

  

 

  台

  

 

  医疗器械

  

 

  11

  

 

  医用壁挂式空气消毒机

  

 

  1

  

 

  台

  

 

  非医疗器械

  

 

  12

  

 

  推车支架

  

 

  1

  

 

  辆

  

 

  非医疗器械

  

 

  13

  

 

  四层抢救车(不锈钢)

  

 

  1

  

 

  辆

  

 

  非医疗器械

  

 

  14

  

 

  不锈钢病历夹车1

  

 

  1

  

 

  辆

  

 

  非医疗器械

  

 

  15

  

 

  不锈钢病历夹车2

  

 

  1

  

 

  辆

  

 

  非医疗器械

  

 

  16

  

 

  不锈钢发药车

  

 

  2

  

 

  辆

  

 

  非医疗器械

  

 

  17

  

 

  轮椅

  

 

  3

  

 

  张

  

 

  非医疗器械

  

  5、交货地点:海口市人民医院

  6、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中标人必须将全部产品交付采购人使用,并完成验收,欢迎缩短时间

  7、付款方式: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90%,免费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适用)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适用);

  2.2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等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传真件亦可接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出售采购文件。

  1.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1.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1.4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号码等信息);

  1.5 采购文件邮购款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号(如果有)。款项到帐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及发票。(邮购采购文件适用)。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投标人的公司名称三者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5、获取采购文件后,须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等问题,请立即联系解决。

  6、没有在本中心购买采购文件(以发票为准)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邮购款(如果有)将依据付款人的申请无息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路海口市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

  六、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友谊支行

  账  号:4600 1002 9360 5977 777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龙华路11号友谊商场1楼

  七、注意事项

  根据《海南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投标人,允许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取得中标资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查询条件及程序详询海口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部门(海口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0898-68530895 & 68531286;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预防科:0898-68664542;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预防科:0898-66828098;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预防科:0898-65785817;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预防科:0898-65322662)。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人民医院

  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

  联系人:叶倩

  电话:0898-66189960

  采购代理机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135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98-6872398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898-68723985

  传真:0898-68723984

  退还保证金咨询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898-68723978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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