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河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的委托,对2015年广州市河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电子版),公示期间为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1501D33N0427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广州市河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项目
三、采购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 |
1 | 2015年广州市河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服务 | 一项 | 人民币180万元 |
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04(水资源)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在广州市设立固定的水质检测实验室,且具备省级或以上计量认证资质(CMA),且认证项目必须包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础24项的检测资质。(必须提供有效时间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实验室地址以实验室资质认证证书(CMA)所列地址为准。)
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证书和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参考模板:http://www.gmgitc.com/Notice/DownloadFile.aspx?FileID=3558)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女士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4月30日9时30分00秒(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4月30日9时30分00秒
九、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志丰、叶镇荣 采购人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8620) 87768198-830/183 电话:(8620) 86677325
传真:(8620) 87768283/87616260 传真:(8620) 86677325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
邮编:510080 邮编:510000
银行及账户信息:
(1)电汇邮购招标文件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703
(3)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