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关于磁五仓公路五头段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关于磁五仓公路五头段绿化提升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沿线村自筹,招标人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关于磁五仓公路五头段绿化提升工程;
2.2项目编号:XAWT ---【2015】001号
2.3 项目地点:新安县五头镇磁五仓路五头段;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 项目概况:磁五仓路五头段12公里绿化提升,占地120亩;
2.6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沿线村自筹;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工期要求: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有效期内的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具有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足够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请于 2015年4月9日至 2015 年 4月1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4楼1406室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报名时投标单位需要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的出售方式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标段,图纸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4楼1406室
电 话:15896581677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