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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站南沙区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比对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9 17:3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站南沙区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比对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站南沙区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比对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GD-CZFW-150312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采购预算

南沙区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监测服务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人民币580万元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2. 投标人必须是广东省内各级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并通过省计量认证,不含环境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3. 投标人必须在广州、佛山、深圳、东莞或中山设有10人以上的分支机构;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15年04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投标人是广东省内各级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并通过省计量认证,不含环境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的证明材料;

5. 提供投标人在广州、佛山、深圳、东莞或中山设有10人以上的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7.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7.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28842162)或发电子邮件(ceitplgd@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28842163)以获取电子报名表格。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 款 人: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账    号:3602 0647 0920 0494 258       

六、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288421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站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城黄梅路408号首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工 399103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李先生020-28842163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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