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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2015年农村公路标志标线零星修复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9 17:4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公路管理局托,就苍南县2015年农村公路标志标线零星修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 CNDL2015034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苍南县2015年农村公路标志标线零星修复

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4、有能力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的发布:

时间: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集中购买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时间购买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浙闽边贸商城8幢310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9日9时30分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时间2015年4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保证金(元):

投标保证金:15000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九、供应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企业简介及售后服务介绍;

6、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复印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查),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浙闽边贸商城8幢310室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5958722922  传真:0577-6479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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