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汽车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公司
一、招标条件
中牟县汽车工业园开闭所建设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牟汽车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牟县汽车工业园开闭所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BJHLHN-2015-042;
2.3项目概况:新建开闭所一座,电源引自110千伏吉庆变电站,建设高压电力电缆(ZRYJV-8.7∕10-3*400)
2.4招标范围: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2.5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册资金不少叁千万元;
3.2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电监会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3级;承修3级及以上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012年以来有类似工程业绩;
3.4投标人须持有中牟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供应商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
(网址: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09日至2015年0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企业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前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城时代广场6号楼807室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汽车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371—69681668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371—63393019 1346024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