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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物业管理(保洁绿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8 17: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玉溪市公安局的委托,对玉溪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保洁绿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保洁绿化)采购
2.2招标编号:YXGK2015003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内容:为玉溪市公安局(含南北大街办公区、第二办公区、许家湾路30号办公区、警犬基地)指定区域内提供卫生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
2.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每年进行民主测评满70分以上的续签合同)。
2.6项目预算:90万元/每年。
2.7服务费支付方式:在服务期限内,总价包干,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每年的服务费不因市场变化或政策调整而作调整。一年分两次付款,即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服务期满半年时,再向成交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设备,能独立完成本项目;
(3)如市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须在玉溪市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者设有分支机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24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发售)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副楼二楼206室)现场获取(自带U盘拷贝)
4.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4290900分,地点为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主楼302室)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主楼3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相关费用:
免收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邀请玉溪市国立公证处现场公证,公证费用1200元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公安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7-2691089、13908771028
集中采购机构: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豆俊伟 王建国
联系电话:0877-6987081              真:0877-6987081
    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
邮政编码:653100
8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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