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康宁农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康宁农场的委托,对广州市康宁农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就以下内容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5日共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331N06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康宁农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
1、预算:人民币270.00万元
2、服务期:三年
3、采购内容:劳务派遣服务
注:服务详细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备注:1、由于我司乔迁,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15年4月8 日至2015年4月10日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2015年4月11日至2015年4月28日请到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一: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广州市康宁农场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020-87258495-936、957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邮编:510500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