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2015年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腾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单位)委托,就黎平县2015年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黎平县2015年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GZTD-2015GK-06
三、项目序列号:黎财采(2015)040号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约4910.40万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黎平县2015年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 | 372套 | 采购公共租赁住房372套,每套60㎡,总面积为22320㎡。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5.2.1 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在黎平县城规划区内已取得一宗或多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企业取得使用权地块开发面积满足372套总面积为22320㎡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规划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2.2 法定代表人到开标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开标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5.3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2日17:00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账号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账号,投标人无需再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柜台换取保证金收据,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满足退款条件时五日内,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按资金转入渠道“原路返还”到投标人账上。网上银行转账时,虚拟子账号必须录入在网银备注或用途栏中,凡不填写虚拟子账户或错写虚拟子账户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虚拟子账户的保证金一律作为误入款处理,不作为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4月09日 09时00分 - 2015年04月22日 17时00分
2.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9日 14时30分
八、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
九、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9日 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
十一、收款单位: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凯里分行
银行账号:18910121050000330N76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黎平县德凤镇开泰路
联系人:王德坤
联系电话:1376550268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腾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梁世机
联系电话:18985824687
传真:0855-6212233
邮箱:401661815@qq.com
贵州腾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