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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救助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9 11: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长宁区救助管理站委托,对长宁区救助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ZC20150041



项目名称:长宁区救助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选择1家中标供应商,服务期为2年;



2)服务区域:长宁区救助管理站总建筑面积3722.69平方米,主要建筑为南、北两幢楼和室外停车场1个及相关外环境区域;



3)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安保管理工作、停车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办公物品搬运工作、保洁服务工作、工程维修工作(包括房屋简易维修、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等。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在上海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应具备贰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资质,具备“保洁、保绿、保安、维修”等经营范围并符合相关行业强制性规定;



4)投标人近3年承接过2个或以上类似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成功案例。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410日(周五)至2015416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4号思创大厦6603室)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2015416日(周四)下午15:30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北翟路144477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起始时间:201556日(周三)上午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4号思创大厦6楼)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各供应商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物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近3年主要类似业绩清单(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合同金额、业主联系方式等信息,限2页以内)、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稳定服务队伍的相关说明(非本市供应商提供)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人:任荣晖、严智强



联系电话:6273339662733385



联系传真:62733353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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