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救助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长宁区救助管理站委托,对长宁区救助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ZC20150041
项目名称:长宁区救助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选择1家中标供应商,服务期为2年;
(2)服务区域:长宁区救助管理站总建筑面积3722.69平方米,主要建筑为南、北两幢楼和室外停车场1个及相关外环境区域;
(3)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安保管理工作、停车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办公物品搬运工作、保洁服务工作、工程维修工作(包括房屋简易维修、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等。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在上海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应具备贰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资质,具备“保洁、保绿、保安、维修”等经营范围并符合相关行业强制性规定;
(4)投标人近3年承接过2个或以上类似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成功案例。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10日(周五)至2015年4月16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603室)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2015年4月16日(周四)下午15:30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北翟路1444弄77号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起始时间:2015年5月6日(周三)上午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各供应商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物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近3年主要类似业绩清单(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合同金额、业主联系方式等信息,限2页以内)、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稳定服务队伍的相关说明(非本市供应商提供)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 系 人:任荣晖、严智强
联系电话:62733396、62733385
联系传真:62733353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