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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印制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9 12:4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印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 BJGSFP2015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印制项目

  三、招标内容:印制《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数量300万卷,项目预算1200万。

  四、投标人基本资质和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颁发的发票准印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2015年4月9日起至2015年4月16日止,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1213房间)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企业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六、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颁发的发票准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样品提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样品提交时间:2015年4月28日9:30-10:30(北京时间)

  2、投标样品提交地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公庄大街10号1212房间)

  八、开评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15 年4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4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九、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具体见当天指示牌)

  十、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8837625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121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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