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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教职员工健康体检项目招标公告(TDYY201500002)

作者: 发布于:2015-04-07 19:3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天津大学就天津大学教职工2015年健康体检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天津大学教职工2015年健康体检项目。
二、招标内容
天津大学教职工2015年健康体检项目,体检人数为3400人左右,其中:男性约1800人,女性约1600人。体检时间为2015年4月—5月,由中标医院(或体检中心)与天津大学医院合作共同负责完成我校教职工体检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
(1)投标人为医疗机构的必须具备由卫生局审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隶属于卫生局的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的,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由卫生局审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投标人为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且具有多家门店(门诊部),则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该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须指定一家门店(门诊部)参加本次投标,提供上一级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②提供该指定门店(门诊部)的营业执照及由卫生局审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③所提供的医生资格相关资料须为所指定门店(门诊部)的实际情况。
2、投标人的体检医师必须具备医师资质和执业证书;
3、投标人在以往类似项目中没有负面纪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在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zbb.tju.edu.cn/oa/)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天津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b.tju.edu.cn/)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报名
1、注册入库(已入库供应商不需要进行此步骤):
 (1)登陆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zbb.tju.edu.cn/supplier/)进行供应商注册;
 (2)待通过审核后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本项目开标前到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入库手续: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天津大学招投标供应商登记表》;
  ②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⑥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
  ⑦公司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⑧资质证明、行业许可证和其它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方可以进行本次招标的投标工作以及在招标网上查看评标结果公示。
2、报名确认:
报名提供以下文件:(报名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所要求的卫生局审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非独立法人公司需提供上一级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已成功准入天津大学供应商库且将以上文件递送或传真至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方可确认为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进行报名登记,且不允许其进行投标活动。
3、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网上报名及报名确认时间为2015年4月8日—4月14日,每日8: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 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12楼222室 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编:300072
联系人:尹老师(招标办)   张老师(学校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周烨(招标代理)
电话:022-27407597;     022-87402020;      022-60777285
传真:022-27407597
电子邮箱:tdzbb@tju.edu.cn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4月28日14: 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2. 递交地点:天津大学12教学楼223室招标办会议室
3. 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含对投标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单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2015年4月24日之前送达(只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电汇)。
电汇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大学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开户行名称:天津银行兴科支行
开户行地址:天津南开区鞍山西道182号
帐号:1036 0120 1090 008441
2、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开标前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
(3)投、开标过程中存在串标行为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八、 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8日14:30。
2. 开标地点:天津大学12教学楼223室招标办会议室。
投标人出席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开标,否则因无法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时,招标单位有权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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