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莱城区司法行政“四个中心”建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莱芜市莱城区司法行政“四个中心”建设装修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芜市莱城区司法行政“四个中心”建设装修工程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计划编号:LCGB2015-013,招标人为莱芜市莱城区司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莱芜市莱城区司法行政“四个中心”室内装饰装修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为 50 日历天,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4月7日至 2015年4月13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 时,持单位介绍信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莱芜市龙潭西大街00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莱芜市莱城区司法局
代理机构: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玉新、吕刚 联系电话:0634-696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