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都安县创业园实验小学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安县创业园实验小学景观工程已由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字[2013]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鼎策ZB-2015-079
建设地点:都安县创业园实验小学
建设规模:约250.58万元。
合同估算价:约250.58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上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二高小区1排1号)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duan.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8-5226511 联系电话:0778-522955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屏山南路174号 地 址:南宁市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号楼404房
联 系 人: 覃瑞勇 联 系 人: 罗工
电 话: 13807782878 电 话: 15177105141/13978886748
传 真: 传 真: 0771-5766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