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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14年度法院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办公办案设备采购(HC(HC)2015020GJCJ)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7 17:0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14年度法院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办公办案设备采购(HC(HC)2015020GJCJ)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14年度法院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办公办案设备采购(HC(HC)2015020GJCJ)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办公设备、科技法庭业务装备、视频会议室音响设备改造采购(具体数量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单位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08日 08:30 至 2015年04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二楼交易服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以下材料原件在截标前须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评审专家核查,如原件不齐或无效的,将按无效标处理。报名时匿名递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能清晰反映年检记录情况);(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 有效的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4)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5)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9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9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5 年 04 月 29 日下午15 时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8-228883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蒙震 135177897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工 0778-228883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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