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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医院床旁监护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7 11:0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第二医院床旁监护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医院床旁监护仪采购

项目编号:RWZFCG-2015-06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一

货物名称:床旁监护仪采购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数量:一套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07日 11:02 至 2015年04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为经销医疗产品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医疗产品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产品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还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第二医院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591)880392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传真:0591-6330126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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